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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4-29 07:33:11  浏览:984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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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已于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

  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一些法院反映,我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有关内容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公告》不一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将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4月30日发布的银发〔1996〕156号《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的规定,目前,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可以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的内容删除。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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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今年的几项重大改革方案已经出台,从各方面保证这些改革措施真正落实,组织好整体改革的协调推进,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是重大而
艰巨的任务,必须下功夫认真抓好。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今年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抓住重点,加强协
作,搞好配套,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密切注意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

附: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财税、金融、外贸、外汇体制等项改革的部署,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二是加快财税、金融、外贸、外汇体
制改革。围绕这两个重点,配套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
一、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 1. 继续抓好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工作,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一是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把企业的各项权利和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险婀岢埂吨谢嗣窆埠凸痉ā?以下简称《公司法》),抓好配套法规建设。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格禁止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配给个人。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探索国有资产管理? 途暮侠硇问接胪揪丁H羌绦罨笠的诓坷投⑷耸隆⒎峙渲贫雀母铮黄笠的诓烤芾砘啤K氖怯胁街琛⒂兄氐愕亟星宀俗剩拦雷什謇碚ㄕ瘢缍úǎ耸灯笠捣ㄈ瞬撇加昧俊N迨羌绦岢埂镀笠挡莆裢ㄔ颉贰ⅰ镀笠祷峒谱荚颉罚涌煜蚩蒲У摹⒎瞎
使呃钠笠挡莆窕峒浦贫裙伞A侨险嫜芯坎⒂兄氐愕赝咨平饩龉衅笠档睦钒ぃ剿鹘饩霾到峁共缓侠怼⒄窀旱3林亍⒅肮ど缁岜O辗鸦鄄蛔恪⑵笠蛋焐缁帷⒏挥嗳嗽惫嗟任侍獾木咛灏旆ǎ衅笠挡斡胧谐∑降染赫丛毂匾跫?
2. 国家将组织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进。
3. 新组建公司要严格按《公司法》规定进行。现有公司不具备《公司法》规定条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规范。
新组建公司不是简单更换名称,也不是单纯为了筹集资金,而要着重于转换机制。要通过试点,逐步推行,绝不能搞形式主义,一哄而起。要防止把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硬行改为公司。
二、深化财税、金融等管理体制改革,初步确立新型宏观调控体系的基础构架
4.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93〕85号)、《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93〕90号)、《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91号)的原则和具体要求,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初步确立新型宏? 鄣骺靥逑档幕」辜堋? 5. 根据《决定》要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法人投资和银行信贷的风险责任,研究把竞争性项目推向市场的途径和办法。继续进行计划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计划管理职能。计划工作要突出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把重点放到中长期计划上,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 芨说脑擞谩?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和严格的投融资决策责任制。努力办好国家开发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并且加强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控制。
三、适时推进价格改革,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培育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6. 在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时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放开竞争性产品价格,合理调整政府定价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搞好生产资料价格并轨。价格改革要充分考虑国家、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要切实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 募嗌螅娣都鄹裥形刂凭用窕旧畋匦杵泛头裣钅康募鄹裆险欠龋U先嗣裆畎捕ā? 7. 继续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国内市场的统一和开放。对大宗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批发市场,要完善市场的信息、服务功能和市场规则,健全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规范交易手段,提高交易效率。对期货市场的试点,要加强宏观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管;? 淳迹坏蒙米陨枇⑵诨踅灰姿?中心);加快期货交易立法步伐。
继续改革物资订货会制度,探索国家订货和远期合同制度,逐步取代指令性计划分配办法,进一步理顺生产资料的流通渠道。
尽快建立中央和地方的粮、棉、油、肉、糖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储备管理、使用办法。尽快建立粮食和副食品风险基金,保证各项基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农副产品市场监控体系,强化农副产品信息网络建设。粮棉收购价格既要能够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要考虑整个市场物价
的稳定,以加强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和防止市场粮价出现大的波动为重点,进一步改革粮食购销体制。
8. 进一步改革劳动制度,稳步发展劳动力市场。结合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形式的调整,改革劳动就业和用工制度,着重创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和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和转业培训,发展多种就业形式,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和相应的管理服务? 寂┐謇投τ行蛄鞫? 9. 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和发展城市房地产市场。国家垄断城镇土地一级市场,加强土地二级市场的管理。商业性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要实行有偿有限期出让、转让,一般要采用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坚决清理取缔土地隐形市场。要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 桥┮涤玫兀绦龊门┐逋恋厥褂弥贫雀母锏氖缘愎ぷ鳌? 10.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发展技术市场。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加强基础性研究,发展高新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服务机构的研究开发经营活动要逐步进入市场,促进科技经济一体化。要规范技术市场规则和秩序,推进科技系统的结构调整、机制转换和人才分流。

创造条件,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四、深化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的改革
11. 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根据城乡居民的不同情况,逐步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配合企业改革,进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农村医务人员队伍,健全医疗预防保健网。
12.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稳步改革城镇住房制度,促进住房社会化、商品化和住房建设的发展。要搞好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机衔接。严格贯彻国务院确定的定价原则,坚决制止低价售房。对突击低价售房和在售房中以权谋私、违反政策者要严肃查处。公房租金支出占城镇职工家庭
收入比重应逐步达到一定比例,提高租金要选择经济平稳的时机出台。促进住房建设,通过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发展经济适用住房,推进集资、合作建房。有步骤地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制度建设。
五、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经济法制建设,积极培育中介组织 13. 今年要基本完成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并在部分市县级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各级政府要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坚持政企分开,把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的职能切实交给企业。抓紧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方案,在中央
政府、大部分省级政府及计划单列市政府机构中尽快建立起国家公务员制度。
14. 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国发〔1993〕72号)要求,切实搞好政府法制工作。要继续完善现有经济法规,对目前尚不具备制定法律条件的,可先制定行政法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法
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15. 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当前要着重发展和完善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验认证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组织要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我协调、自我保护和自我约
束的自律性运行机制。各种中介组织要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其行为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继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6.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继承开发性生产项目的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兴办服务性的经济实体,为家庭经营提供服务,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通过多样化服务体系将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下,逐步放活农产品经营,改变部门分割、产销脱节的状况,发展各种形
式的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把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紧密结合起来。
17. 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改革。继续完善乡镇企业经营机制,进行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的探索。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乡镇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加强规划、积极推行、正确引导、不断完善、逐步规范,在明晰企业产权的基础上,对股份合作制要积极扶持,正确引导,对有利于发展经
济的股份制试点,也要给予支持。要强化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乡镇企业的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统筹规划,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逐步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18. 围绕解决“买难卖难”、剩余劳动力转移和提高农民收入等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并加强配套的信息、仓储、运输、加工、保鲜等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
19. 建立健全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障、调控和服务体系,强化支持和保护农业的调控手段。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并通过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农业。
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20. 在继续搞好现有开放地区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要向产业倾斜,促使国家鼓励的产业得以更快的发展。经济特区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向更高层次发展;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并与老城市、老企业的改造相结合,避免盲目发展。
21. 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号)要求,完善外贸宏观管理,转换外贸企业经营机制,完善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保持外贸政策的统一性。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 逯频耐ㄖ?国发〔1993〕89号)要求,搞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2. 认真做好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的引进工作。利用外资工作,要加强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引导,并逐步从提供优惠政策转向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领域,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搞好利用外资对国
有大中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工作;鼓励大型跨国公司来华投资。
八、进一步抓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23. 进一步抓好市县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探索经验。各试点市县要根据《决定》精神和国家的具体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把深化改革与本地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结构、扩大对外
开放很好地结合起来。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县,要在推进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建设,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培育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县级机构改革,促进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创造好的经验。综合试点市县还要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科教文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民
主法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方面成为模范和表率。
24. 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搞好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从发展和解决温饱问题入手,促进资
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加快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
25. 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步子大,任务重,要认真贯彻执行《决定》,统一认识,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改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一哄而起。



1994年6月8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农民工入户城镇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渠道,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及《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市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外来务工人员可按深圳市招收技术工人办法申请入户。

  第三条 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用本办法,但适用国家干部调配规定的人员、已在户籍地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除外。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第四条 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进行宏观调控,将积分入户工作统一纳入深圳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内进行管理。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审核办理达到规定分值外来务工人员的招工入户手续。

  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协助审核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登记和守法情况信息。

  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情况。

  第六条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具体积分分值体现在三级指标中(见附表)。

  第七条 外来务工人员每项积分指标的积分需由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方有效。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建立积分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

  第八条 原则上外来务工人员积满6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招工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全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申请人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其信息库内积分信息进行主动更新。

  第九条 达到申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工作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入户申请,也可以个人申报方式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入户。

  第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度具体入户积分分值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一定审批时段内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排名情况和招收技术工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工入户计划,对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招工入户。

  第十一条 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其各项积分分值证明材料,经核实有效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批准其招工入户。

  第十二条 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十三条 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迁户时,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随父或随母同时迁入。其配偶随迁入户按市政府有效的夫妻分居入户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指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畅顺执行。

  第十五条 已符合《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相关核准入户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入户。

  第十六条 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将被记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且永久取消申请人积分入户的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积分入户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户籍改革进程适时调整。国家和省、市户籍改革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

  附表: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附表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方向
实施说明
备注

基本要求
年龄情况
18-35周岁
15分

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
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每项都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

36-40周岁
10分


41-45周岁
5分


46-50周岁
1分


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
1分

提供本人近六个月《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结论为合格。

居住情况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
1分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得分,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或没有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不得分。

就业情况
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且当前正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
1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系统读取。

计划生育
未超生
1分

提供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守法情况
无违法犯罪记录
1分

提供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100分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与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技师级以上、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职业资格享有同等待遇。持有非我市颁发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证的可予以积分。持有非我市颁发的技师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
 

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90分


大学本科;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8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大专或高职;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称
6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职业资格
5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方向
实施说明
备注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
40分

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与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颁发的技师级以上、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职业资格享有同等待遇。持有非我市颁发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证的可予以积分。持有非我市颁发的技师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
30分


中技、中职或高中
20分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
10分


初中
5分


技能竞赛
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3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2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20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15分;市级三等奖1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技能竞赛、发明创造两类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积分。

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可累积,但最高不超过30分。

实用新型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外观设计专利
每获得1项积5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5/(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方向
实施说明
备注

个人素质

表彰荣誉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5分;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技能竞赛、发明创造两类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积分。

居住情况
在深居住条件
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时间
每满1年积1分,未设立抵押权或当前已注销抵押权的加5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5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产权证书,经比对市房产登记部门相关信息后得分。
在深居住条件和在深居住时间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积分。

在深居住时间
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
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时间计算,持暂住证时间不计算。

参保情况
深圳市参保情况
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
每满1年积3分,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后得分。
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

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
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奖励加分
社会服务(近五年内,深圳市范围)
参加献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的献血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0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

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愿者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捐赠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户籍性质
广东省内农业户籍
20分

由本人提供户口本。
此两类加分合计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算。

申办类型
单位申办
5分

选择单位申办的,系统自动计分。

减分指标
不良诚信记录
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扣2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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